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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驻奥帆中心指挥部监管工作规范

  5、严格纪律,防止泄密。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散布、泄漏涉及事件的有关信息,违规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会议制度
  建立早例会制度。每天上班后,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召开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要求,总结工作进展,安排当天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建立晚例会制度。每天下班前,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召集召工作人员会议,工作人员简要汇报当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查找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做到工作日清日结。
  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工作人员会议,重点研究上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需集体研究解决事项及有关建议、需要请示的问题等,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有关领导、青岛市工商局奥帆赛食品监管指挥中心。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十四条 建立考勤制度
  确立一名考勤员,记录每天出勤情况。监管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空岗,在岗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除突发疾病等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需请假的,必须经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
  第十五条 建立汇报制度
  每天下午4:00前,工作人员将当班的工作情况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工商局奥帆赛食品监管指挥中心报告。
  遇有紧急情况要随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六条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在工作中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或突发性事件、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在上级领导答复之前,不得擅自行动。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答复,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凡领导交办的事情,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 建立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确有急事需要离岗时,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由领导安排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岗。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当班人员未完成交接班任务不得离岗。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本班应注意的事项,应做到“三明”,即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工作事项明、物品、材料清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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