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巡查中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不得超越职权违法行政。在巡查中遇到突发性事件,或超越职权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5、巡查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保障青岛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帆赛及残奥帆赛”为目标,积极行政、严格自律,规范执法;
6、巡查结束要详细、完整填写《巡查记录》和工作日志,确保巡查工作可追溯。
第十一条 消费投诉处置工作规范
1、青岛市工商局驻奥帆中心指挥部在奥帆中心设立设立12315投诉举报点,聘请2-3名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奥帆志愿者协助受理消费投诉、处置消费纠纷;
2、工作人员接到或收到申诉、投诉后,要认真填写投诉登记,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3. 对于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申诉投诉,要做到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处结,第一时间反馈,并实现“及时调解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对属于超出工商职责的,要在第一时间转有关职能部门或奥帆委处理;
4、投诉中心接到情况特殊的申诉投诉,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定。难以把握的,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视情报市工商局奥帆赛食品监管指挥中心审定;
5、投诉处结,工作人员要将投诉材料及办理结果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
1、及时发现,及早报告。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巡查检查中,要始终保持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注意观察、搜集辖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发生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立即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时向市工商局奥帆赛食品监管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可能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迅速行动,先期处置。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事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同时随时向上级报告处置进展情况,请求上级支援。超出工商职责范围的,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协调,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3、服从指挥、部门联动。对于发生在奥帆基地的突发事件,必须接受奥帆赛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应对工作。
4、认真总结,完善措施。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依据职责认真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迅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