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食品安全监控点和“一会两站”的作用,认真受理和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特别要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奶粉问题,有销售凭据的,据凭据退货,无购销凭证的,就近销售点退货。对不能及时退货的产品,实物和票据由消费者本人保存,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造册工作,以备事后调解处理,及时掌握奶粉市场动态,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的方式,把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把严格执法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9月1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市局成立奶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分(市)局也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9月18日-10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分(市)局以及相关职能机构要立足工商职能,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的要求,结合现阶段节日市场的特点,在全面摸清奶粉经营主体底数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奶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全面巩固和提高,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局制订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标准,并对各单位奶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三鹿等问题奶粉的整治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共食品安全的高度负责,充分体现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坚决查处、决不袒护,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答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