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步伐。现有养殖场(小区)必须完善建设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和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小区),使分散养殖逐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实现分散养殖污染相集中养殖、集中治理转变。对没有治理设施和废弃物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通过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手段进行专项整治。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五)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1.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大力发展以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为特征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努力构建以种养结合为依托的物质有效循环、动态平衡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平衡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无害化防治技术,实施增施有机肥补贴工程,推广应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农膜等农作方式,广泛使用复合肥、有机肥、农家肥,控制和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实现西安都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2.围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通过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太阳能适用技术,改善农村能源利用结构。
(六)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制度,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发布,建立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制度。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
2.加强土壤污染预防。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实施污染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改、扩建有较大土壤污染风险的项目,如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价。加强对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的监控,重点预防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农灌水质标准,控制农田污水灌溉强度。
3.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根据土地不同用途,加强对已搬迁污染企业原址开发利用的监管,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废弃厂区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及时调整用途,土壤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存在严重危害的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区域内的居民应及时外迁。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在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重点污灌区、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
(七)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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