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重点加强渭河沿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及重点建制镇等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对纳入污染源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范畴的集镇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1)乡镇和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城市周边的乡镇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规模较大的乡镇应结合实际,科学选取工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列入减排规划及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镇要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置。城市或乡镇周边的村庄应加快管网建设,将污水纳入城市或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规模较大村庄应统筹考虑整片区域的污水处理,以单村或联村方式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利且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净化沼气池、小型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等进行污水治理。
(2)农村改厕。采取以点带面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清除露天粪坑、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为重点,集合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沼气建设,推进农村改厕及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一般户厕采用双瓮漏斗式化粪池建设与改造,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提倡“一池三改”。农村卫生公厕大力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沼气池式卫生厕所。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农村垃圾围村围路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加快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压缩车、收集桶等设施的配备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建立稳定的运行维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好保洁人员工资和环卫工具的维护,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责任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引向深入、扎实开展。到2015年底,各涉农区县均建成垃圾填埋场、重点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集中运输设施,真正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区县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