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商标品牌创建指导服务。在企业数量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乡镇、街道,由所在地分(市)局牵头尽快设立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加强对企业商标国内外注册以及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指导服务。积极协调统一、落实驰著名商标奖励标准。分批组织驰著名商标申报企业培训,对申报企业进行回访,实地指导完善申报材料,进一步加大驰著名商标创建力度。指导企业依法许可和转让商标,盘活商标资源,提高商标利用率。
三、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7.扩大个私经济规模,扶持个私企业做大做强。出台《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的意见》,深入落实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等扶持政策,年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新增户数、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投资者)等主要指标力争增长18%。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发展个私经济3强分(市)局、30强工商所进行评选表彰。充分利用信息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联手协作,围绕大企业开展产业协作配套;支持私营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流通企业发展;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升级换代”,向规范的公司方向发展。
8.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查,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利用日常巡查、走访等时机,了解企业融资困难,并分门别类建立登记台帐,有针对性地宣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新出台的《青岛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引导企业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和驰著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定期组织开展“银企洽谈会”等活动,为中小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9.发挥协会平台作用,提高服务发展实效。利用私营个体协会组织网络优势,为会员提供协调联络等服务,组织好“西洽会”、“青洽会”等参展活动。积极反映个体企业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会员企业代办工商业务,指导会员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
四、大力开展创业就业援助行动,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
10. 开展创业就业援助“四个一”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区居民、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举办一次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宣讲会,联合劳动部门及有关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创业技能培训,组织一次个体私营企业招聘会,有针对性地深入落实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就业援助。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推行“一对一”创业指导和分类创业服务,重点围绕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量身定制创业援助计划,指导、帮助其创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