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青工商办发〔2009〕8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积极开展全程跟踪服务活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建立“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以及投资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由市局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分(市)局局长担任“联络员”,实行分头包干、包联帮扶,定期联系沟通,全面协调解决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问题。
2.实行主动介入服务。“联络员”要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跟踪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择机跟进服务。对拟登记注册的提前参与企业决策,帮助选择企业类型;对需要冠省行政区划、不冠行政区划或无字号名称的,安排专人协助办理;组织进行预约服务,上门指导完善登记材料;在审批大厅开辟“绿色通道”,材料齐全的当场做出许可决定。
3.建立服务重点项目季报制度。将服务重点项目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建议,以报表形式每季度汇总、报送市局;对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有价值的建议,由市局编发“服务发展年”简报,供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借鉴。
二、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引导、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4.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梳理、汇编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省、市关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扶持政策措施,整合近年来工商系统帮扶企业的优惠政策,通过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帮助企业增强应对危机的信心,在品牌培育、市场扩张、结构优化、股权出资、外向提升、素质培训等方面助推企业转型提升。加强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和困难企业监测,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5.积极助推企业转型发展。认真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记,及时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快二、三产业分离,加大对服务业城区、重点服务业园区、重点服务企业“三大载体”建设的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广告业问卷调查,支持、鼓励广告企业发挥品牌和规模优势做大做强,培育我市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广告企业和广告创意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