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奥帆赛安保工作自查、互查活动的通知
(青工商办发〔2008〕125号)
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奥帆赛的成功举办,实现“平安奥帆”、“平安系统”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局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奥帆赛安保工作自查、互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互查的时间和范围
从7月1日开始,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机关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奥帆赛安保工作内部互查,直至奥帆赛结束。
二、自查、互查的内容
(一)奥帆赛安保工作部署情况。包括会议研究贯彻执行情况,制定下发奥帆赛安保工作意见和通知。
(二)奥帆赛安保工作机构设立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人员配备情况,成员分工是否明确,职责任务是否清楚。
(三)奥帆赛安保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有奥帆赛安保措施,措施是否细致、全面、可靠、实际及执行,落实情况;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区域(机关办公楼、基层工商所、注册大厅、12315指挥中心、“红盾信息网”、“金管网”、公务车辆、职工食堂、财务、保密及档案部门等)安全防范措施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措施制定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置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四)发动本单位全员参与奥帆赛安保工作情况。包括是否设立了指挥调度、巡逻防范、定点看护、安全检查、重点人员控制、信息收集等安保措施及人员是否到位。
三、自查、互查的形式
分别听取系统各单位奥帆赛安保工作进度情况汇报;查阅安保有关的方案、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自查记录;实地检查安保工作落实情况;突出重点,进行暗访督查。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互查。要以此为契机,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全面促进本单位奥帆赛安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尚未建立督查机制的,要抓紧时间建立,确定检查、互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坚持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落实奥帆赛安保工作责任。市局对各单位奥帆赛安保工作第一次督查于7月15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