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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医技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日常党务工作和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务规划科
  拟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和财务审计。
  (四)疾病预防保健科(三亚市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评估和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技术指导。
  (五)医教科(三亚市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监管办公室)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承担我市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我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
  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法受理并限量办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市卫生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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