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充实本级冬春水利建设指挥部领导成员,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严格奖罚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掀起全市冬春水利建设新高潮。
(二)全民动员,全面推进。参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兴修水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水利劳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主力军作用,全面推进冬春水利建设工作。
(三)统一规划,注重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长远观念,坚持“统一安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目标,严格标准,加快进度,保证质量,不断巩固项目建设成果,努力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四)优化机制,确保投入。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逐步加大市、县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利用农业综合开发、人畜饮水、防洪除险加固等项目资金,结合灌区水费改革,完善配套水利设施,探索建立以政府安排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需要。二是实行“民办公助”政策,建立竞争机制。要发挥群众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深入村屯统筹规划,精心测算用工,规范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管理程序投工投劳,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同时,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足够的工日。
(五)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罚制度,按照统一建设标准严格把关。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项目点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建设一处,见效一处。在重点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的“三制”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检查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通过样板工程示范带动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六)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各级政府要确保已经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要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实行统一报账制。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尤其是落实国债资金投入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正确引导农民群众落实“一事一议”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集中物力、财力,积极投工投劳。财政部门要做好水利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调配,监督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督查工作,确保建设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