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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百色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百色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2号)


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百色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五日

百色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百色市财政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桂财库〔2008〕2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快捷性、统一性,完善财会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高效,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结合我市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将支付环节的改革延伸到单位的预算执行环节,填补了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的盲点,确保了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更真实、更准确。

  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要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规范财政资金的操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算单位“三权不变”原则。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在保持预算单位现有基本财务管理模式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技术支持,实现对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集中监管,即在保持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会计核算权不变(“三权不变”原则)的原则下,通过网络系统,将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集中到财政部门并结合有关财政信息进行统一监管。

  (二)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结合原则。市本级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延伸和发展,是对财政资金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的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管,应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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