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指导、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十五)负责办理我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事项;组织百色市商务出访、考察、参展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十六)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行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十七)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市商贸流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信息、对外宣传、保密、信访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信息科。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合作、内贸流通等商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内外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法规事务;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市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商务信息宣传,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办理出国人员政审及手续;负责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负责扶贫、新农村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定全市市场体系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措施;组织指导、推进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四)商贸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和指导国内会展(涉外会展除外)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行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制订市本级的各类商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及具体办法;负责商务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