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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坚持党委政府对老龄事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老龄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坚持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老年人生活水平和优惠待遇有所提高。
  3.坚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老龄公益事业,大老龄格局初步形成。
  4.坚持深入广泛地开展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爱老年人,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5.坚持开拓创新,立足老年人现实需求,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养老保障、为老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十二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
  “十二五”期间,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步入老年,青岛市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呈现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空巢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等特点。“十二五”期间,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口年均增速将达到4.7%。预计到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约160万,约占总人口的19.3%,其中80岁及以上人口约25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5.6%。全市65%以上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女性老年人口数略高于男性老年人口数。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社会保障覆盖面窄。截至“十一五”末,我市83万多农村老年人中,还有近50万人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已参保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数额较低,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二是农村低保边缘老年群体基本生存问题突出。农村低保边缘老年人至少有10万人,约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12%,以高龄老人居多,由于收入水平低、来源渠道窄,又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生活窘迫,亟需社会救助。三是老年空巢现象凸显。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已达66%,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达70%,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四是日常生活能力出现障碍的老年人大幅增加。据统计,日常生活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市老年人已达14.6%,农村老年人已超过20%,其中65岁以上需要长期照护的为5.5%,80岁以上需要长期照护的高达25%-33%。“十一五”末,我市80岁以上老年人20万多,到2015年末将超过25万,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刚性上升的趋势与存量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五是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养老社会服务需求迅速膨胀,而养老供给严重不足。除养老机构床位数有限外,居家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教育、老年人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发展缓慢,存在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少、为老服务项目单一、养老服务面窄量少等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群,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需求。六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老年人房产、婚姻、赡养等方面,迫切要求加快我市老年权益保障的法制化进程。七是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和准备尚显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性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需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等。
  三、“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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