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8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宁委发〔2008〕5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又好又快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指导、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协调发展,现将《南京市2008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08年2月3日
南京市2008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目标
全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战略目标,以优化结构、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作为发展导向,积极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深入实施跨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和谐宜居的新南京。
一、综合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6、地方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
7、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在2.7%左右。
8、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80分以上;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在3%。
9、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5%。
1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6%(控制在13.2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控制在14.2万吨)。
二、重点任务
1、促进城市优化发展。巩固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建设成果,加快郊县全面小康进程,确保浦口区、高淳县顺利达标,六合区、溧水县全面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明确城市现代化发展目标,探索城市现代化发展路径,启动现代化建设各项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