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诚信服务平台,优化社会管理。加快推进“一网三库”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支持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建设,提高诚信南京网站建设水平。成立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与市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建设和维护南京市企业与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诚信南京网站。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在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基础上扩展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实现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和联动监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要与市权力阳光平台、市政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等平台建立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深化和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增加信息归集单位数量,不断完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到2008 年底,政府部门数据归集单位数量达到 20 家以上。到2010年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达到100%。以自然人数据库为基础,建设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要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衔接工作,实现有效对接和利用。进一步充实诚信南京网站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功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服务。加快推进“一网三库”建设过程中,要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借助现有的各类信息工作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努力探索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与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和其他有关数据库数据交换的办法和措施,实现共赢发展的局面。支持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做好中小企业非信贷征信数据入库试点,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与地方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支持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建设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推进企业信用征信和产品应用。建设个人联合征信系统,从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入手,推进个人信用征信和产品应用,力争到2010年,50%以上有信用活动能力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入库。
5、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在资信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信用培训服务市场中逐步形成竞争机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在法人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定管理等方面,逐步推广使用信用评估和评级产品。要引导金融、税务、劳动和食品安全等行业率先使用信用产品,提倡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逐步使用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对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享受现代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来我市依法创办信用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按照自愿参加原则,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做好行业统计及数据发布工作。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行业内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行业协会内企业都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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