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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的通知

  19、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政府专门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四)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行差额选拔任用干部。逐步增加基层民意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审核制度,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探索创新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等基层党内民主制度。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办法和选举方式,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直接选举。探索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事局等单位协办)

  21、深化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施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制定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探索实施对机关部门相似相近的职能及行政事项进行调整合并,形成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以集体决策、社会公众参与、法律审查和决策评价问责为主要环节的科学行政决策程序。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广大市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编办牵头,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产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协办)

  22、建设市级统一政务大厅。按照“一门进出、接办分离”的要求,加快建设与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对接的市级统一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各类行政事项,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将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纳入集中管理,构建行政服务和市场化配置要素资源的统一平台。(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协办)

  23、加快职务消费改革。继续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2008年在市级机关领导干部中实行公务卡消费,2010年延伸到区(县)和街(镇)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08年启动区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试点,出台对车改后保留车辆的管理制度,实行保留公务车辆市场化运作试点。2009年在涉改单位全面推广公务交通卡。制定公务交通公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车改后新购、更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市级机关车改试点。(市纪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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