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对各级、各部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办法,2009年建立三级联动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体系。发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规定,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有关单位协办)
16、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村官保廉”体系的意见》(宁委办发〔2007〕24号)精神,严格执行镇村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勤廉公示、勤廉双述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2008 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2009年完成镇分片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积极探索对非公组织党员监督的有效形式。(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17、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国有资产的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2008-2009 年重点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落实情况的督查。逐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国有参股企业出资人代表选派和管理办法。完善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体系,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管理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出资人评价董事会、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和向股东提供信息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
18、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宁纪发〔2008〕2号),提高信访监督效果。2009年开设市民网上监督平台,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落实
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0年实现市政府所有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加快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信访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