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既能指导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又能适应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工作目标。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2012年建成内容比较完备、措施相对配套、特色更加鲜明、效果更加明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推动南京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四)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制定落实相关任务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和资源共享机制,提升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的整体效能。(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协办)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加强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反腐倡廉教育课时不少于教育培训总课时的十分之一。2010年建立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的有关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监察局、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等单位协办)
3、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每年根据形势要求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全市党员的主题教育活动。2008-2009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勤廉双优”先进事迹活动,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警示教育,每年结合案件查处情况,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