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及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委发〔2008〕30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
2008年9月7日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加快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苏发〔2008〕11 号)的各项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并明确相关工作分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南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应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成效。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