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意见:要抓紧推进,尽快见形象。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明山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国资委
十七、关于全面推进园林城市建设问题
建议意见:加大对城市公园、城市绿地和住宅区内小开荒的综合整治。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
十八、关于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资金投入问题
建议意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保障。
负责领导:副市长刘国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十九、关于对入驻本溪高新区项目进行跟踪排查问题
建议意见:对跑马占地、长时间不能达产、烂尾工程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产企业进行跟踪调度,现场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发展问题;制定本溪高新区发展条例,依法规范今后产业发展。
负责领导:常务副市长陈继壮、副市级部于海
责任单位: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关于处理好沈溪新城建设和环境用水关系问题
建议意见:在观音阁水库输水过程中预留流量,确保在枯水期保证沈溪新城的生态用水。
负责领导:副市长高升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十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减灾工作问题
建议意见:在沈溪新城、太子河新城以及两县县城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排水设施建设,做好减灾工作。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水务局、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明山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关于加快推动观音阁引水工程建设问题
建议意见: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和国家资本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可能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负责领导:副市长高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