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落实整改市人大和市政协建议意见领导分工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建议意见:要抓紧推进,尽快见形象。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明山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国资委

  十七、关于全面推进园林城市建设问题

  建议意见:加大对城市公园、城市绿地和住宅区内小开荒的综合整治。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

  十八、关于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资金投入问题

  建议意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保障。

  负责领导:副市长刘国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十九、关于对入驻本溪高新区项目进行跟踪排查问题

  建议意见:对跑马占地、长时间不能达产、烂尾工程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产企业进行跟踪调度,现场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发展问题;制定本溪高新区发展条例,依法规范今后产业发展。

  负责领导:常务副市长陈继壮、副市级部于海

  责任单位: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关于处理好沈溪新城建设和环境用水关系问题

  建议意见:在观音阁水库输水过程中预留流量,确保在枯水期保证沈溪新城的生态用水。

  负责领导:副市长高升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十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减灾工作问题

  建议意见:在沈溪新城、太子河新城以及两县县城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排水设施建设,做好减灾工作。

  负责领导:副市长赵正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水务局、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明山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关于加快推动观音阁引水工程建设问题

  建议意见: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和国家资本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可能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负责领导:副市长高升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