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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三)发展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明了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前进方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和需求,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医学模式和疾病谱的变化,拓展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步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扎实工作,着力解决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转变中医药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1135”战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率先成为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在建设“幸福石家庄”的进程中提供健康保障,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医疗保障中的优势作用;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中医药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努力形成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率先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适宜技术广普及、特色专科上水平、健康产业大发展,跻身全国中医药工作第一方阵。到2020年,构建起现代一流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继承创新体系和健康产业促进体系,服务能力与城乡居民的需求相适应,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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