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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川府函[2012]1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置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广府〔2010〕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的相关规定,省政府原则同意建立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你市主办,学校办学经费、基建投资由你市归口管理。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为主。学校近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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