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平台开辟公众论坛,邀请专家、部门领导、市民群众参与讨论、研究城市管理话题。
(三)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整治组。
联系领导:肖明贵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15人)
负责人:邸秀峰 副局长(18607766966)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4人)、卫生局(2人)、文新局(2人)、公安局(4人)、公安局交警支队(4人)、右江区城管大队(7人)。
工作内容:
1. 查处占道经营、占道施工行为。取缔主次干道上各种流动摊点和占道修理、洗车、安装车辆、焊接门窗、堆放物品、摆放冰柜、设置水果摊等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行为;取缔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的各种早餐点、夜宵摊、烧烤摊等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占道施工行为,临街私人建房、店铺门面装修等占道施工行为,要按规定围栏封闭施工,严格防止装饰垃圾和建筑材料、作业工具占道堆放。加强对占道促销帐蓬、舞台设置的检查,查处少批多摆或未经许可擅自占道行为。
2. 查处乱摆乱设行为。查处主次干道人行道上乱摆桌椅板凳、垃圾篓、泔水桶、占道洗菜、洗碗、宰杀畜禽鱼等行为。
3. 取缔主次干道上未经批准的宣传、咨询、促销、展销、表演、庆典等活动。
4. 对主次干道两侧的修锁、配钥匙、修自行车、补鞋、擦鞋、修钟表等摊位进行全面清理,将其规范迁移到次干道、小街小巷或居住小区指定的位置经营。
(四)农贸市场秩序整治组。
联系领导:杨明刚
牵头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0人)
负责人:钟华 副局长(15007768166)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5人)、卫生局(2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公安局交警支队(4人)、右江区市场服务中心(10人)、右江区城管大队(2人)。
工作内容:
1. 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人员进入市场交易。
2. 整治农贸市场秩序。市场内要划行就市规范经营,做好排水及垃圾设施。按照卫生标准做好卫生防护。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及不卫生食品行为。
3. 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秩序。对集贸市场周边摆摊设点行为,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对市场容量有限,确需在周边道路两旁摆摊设点的,本着严格控制、方便群众的原则,在保证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实行统一划线,标出警戒线,严格定点定位经营。全面清理各种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乱拉乱扯、乱堆乱放现象;规范市场周边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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