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奥运期间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店堂、固定形式印刷品虚假违法广告
  店堂虚假违法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虚假违法广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辖区工商所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对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进一步确认。确属违法的,应责令当事人立即撤销改正或者予以收缴,并依法立案处理。
  (三)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
  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局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市局公平交易局执法机构查处,由执法机构迅速通知相关广告发布媒体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紧急约见相关负责人,提取涉及广告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调查核实,确属违法的要依法立案处理,并责令立即停止虚假违法广告。已经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在其媒体广告刊播发放范围内予以更正。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工商所对虚假违法广告难以认定的,应及时向分局指挥部办公室请示,对现场发生的相关群体事件要尽快掌握和准确判断发展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局面;市局、分(市)局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属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应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对现场态势一时难以控制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并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置
  在虚假违法广告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分(市)局和市局相关执法机构应依法尽快处结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妥善处理案件善后相关事宜,并将处理结果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期间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管理,所有相关信息的披露须经市局办公室审查同意、统一口径对外发布,防止流言的散布,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促进突发事件的妥善解决。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分(市)局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在善后处置结束后5日内作出,并上报市局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过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应急制度,制定防范改进措施,提高应对同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消除广告监管隐患。

  附件: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