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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工商办发〔2011〕35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各分(市)局:
  现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出现、各类矛盾碰头叠加的严峻挑战。按照中央联席会议要求,青岛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听取民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题的“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月”活动,市局被列入本次活动的重点接访单位之一。为切实落实好上级部署,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参加范围
  市局、各分(市)局党政领导同志。
  三、接访方式
  1、公开接访。党政领导同志到信访接待室,采取随来随接的方式公开接待来访群众。
  2、重点约访。对本单位的重点信访事项,提前预约信访群众,由党政领导同志到信访接待室接待信访群众。
  四、接访步骤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努力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一)制定方案阶段(2月21日至月底)
  市局、各分(市)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党政领导同志接访计划。活动期间,党政领导轮流排班,每个工作日都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陪访。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公示。一是在青岛红盾信息网、信访接待场所将参与接访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和联系人电话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二是在接待场所悬挂“倾听民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人人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等宣传标语,营造领导公开接访活动氛围。三是在青岛晚报“红盾”版及时报道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是接访。按照公开接访、重点约访的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活动,接访领导要认真听取信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按要求认真做好接访记录,逐案签订《信访公开承诺协议书》,明确解决时限,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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