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李群书记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6月3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在市局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详见《青岛日报》2011年6月4日第一版),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为深入贯彻李群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工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李群书记讲话上来
李群书记在会议上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民生、事关稳定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当前,我们正在积极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幸福就是一种感受,安全是幸福的第一要求。对广大群众而言,没有比食品药品安全更重要的问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全面铲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不断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做到全程监管、无缝隙监管。李群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不仅为做好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对市局正在开展的“大干200天”五项整治和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李群书记讲话,把思想认识及时统一到李群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上来。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于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积极转变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对于职能范围以外的违法行为,也要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函告有关部门或移交,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外推,更不能置之不理。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打破界限、搞好衔接、相互补台,形成统一协调的监管体制,努力做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二、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李群书记讲话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我市创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方式,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一)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结合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清查无证无照经营底子的基础上,加大对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每一户无照经营户要有专人负责,靠上做工作,符合办照条件的,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办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及前置许可的,要及时函告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后续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努力做到发现一户彻底解决一户。要集中力量解决无照经营食品“钉子户”问题,定期召开治理无证无照联席会议,对无照经营食品的“钉子户”开展联合执法,实行综合治理。各分(市)局对专项整治遇到的重大疑难、涉及全局的无证无照经营治理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由市局提交市治理无证无照联席会议研究,并督促相关区市政府抓紧解决。此外,对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要按照《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及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切实加强集贸市场食品质量监管。要把好市场准入关,逐户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并按规定亮照经营。以食品经营和农产品安全为重点,加强集贸市场巡查,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质量。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农产品来源溯源制,督导农产品市场内的业户认真悬挂“农产品来源明示牌”,明示业户的营业执照、农产品的产地、进货地等有效凭证。精心组织食品质量抽检,提高抽检覆盖面,依法做好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食品经营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