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第一批工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第一批工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招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县经发委:
  为做好2008年第一批工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促进我市工业投资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全年工业增长目标的实现,根据《乌鲁木齐市工业财政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区县和两个开发区积极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主要条件
  (一)符合自治区和我市产业导向;
  (二)纳入全市工业10大重点发展行业的新建及续建项目;
  (三)对我市工业经济有拉动作用、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较好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四)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必须为当年发生的银行贷款;
  (五)快速发展扶持资金支持的企业为当年销售收入及上缴税金增长30%以上。
  (六)对加入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和参加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征信及信用评价的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二、申报的方式、程序、时间
  (一)第一批工业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有四种:项目前期费、技改项目贷款贴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快速发展扶持资金。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申请支持的企业,先向所在区(县)、开发区提出申请,经区(县)、开发区筛选汇总后,由各区(县)、开发区以书面形式推荐市经委。
  1、申请项目前期费和技改贷款贴息的企业,推荐到市经委技术处;
  2、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快速发展扶持资金的企业,推荐到市经委经济运行处。
  (三)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4月30日前。
  三、申报项目前期费、技改项目贷款贴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快速发展扶持资金的企业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申报资料全部附电子版)。
  (一)项目前期费和技改贷款贴息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
  3、申报理由和项目特色:即项目符合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为所在辖区纳税大户;在项目的科技含量、行业领先程度、出口创汇、资源综合利用及新兴产业等方面具有优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