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经委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发委,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招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委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治理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欢度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经委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业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高 柳 经委主任
副组长:王 荣 经委副主任
成 员:石 斌 运行处处长
左智友 市轻工联社主任
胡伟鸣 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曲丽红 运行处副处长
卢厚山 运行处副主任科员
马迎春
市经委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处,办公室主任由经济运行处处长石斌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市轻工联社严查彻改火灾隐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市轻工联社确定。
(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监管企业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范围包括:(一)经委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轻工联社所属单位(含各单位对外出租、承包经营场所);(二)行业安全监管企业按所属辖区(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署开展专项行动,同时接收市经委督促、检查和指导。
重点是指:(一)重点防火单位(纺织、木材加工、商贸及化工类企业)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原材料运输储备场地、生产车间、产成品库房、经营销售场所、高低压配电设施及人员集中的区域;(二)其他单位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自营或出租、承包经营的商贸网点、餐饮宾馆、物资仓储、加工作坊、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主要内容包括“八个必查”:一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是高层建筑登高等消防方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五是公共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七是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八是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用电线路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低压配电室运行管理是否规范,进网作业电工是否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