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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3.2紧急处置
  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状况、救援技术要求和禁忌事项,组织力量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及时抢救受害人员、疏散事故区域和周边地区人员。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应急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现场灭火、设备容器冷却、伤员搜救等工作。该组由消防大队和专家组成,由消防大队负责。

  (2)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该组由公安交巡警部门、城管局组成,由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

  (3)技术保障组:负责召集专家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该组由安监局、苏州质监局园区分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公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由安监局负责。

  (4)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该组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5)应急疏散组:负责周边区域的人员疏散和物资安全处置等工作。该组由当地政府(社工委)和公安、城管部门组成,由当地政府(社工委)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提出处置措施,该组由环保局负责。

  (7)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该组由安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和相关镇政府(社工委)等部门组成,由指挥部直接负责。

  3.3善后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安监局、管委会办公室、公安部门、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各镇政府、各社工委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由安监部门按权限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4应急物资储备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救援的对象、任务,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储备充足的救援物资。

  3.5预案的演练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战性和有效性,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队伍和预案经常组织训练、演练。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镇政府(社工委)应每年组织1至2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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