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力度及监督执法力度,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继续搞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农村水环境整治力度,努力营造优美的农村环境。
七是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护耕地的长效机制,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平、厚、壤、固、肥的标准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做到当年改造,当年见效。通过“增、提、防、改”改善耕地质量,培肥地力,狠抓“一改带五改”,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秸杆还田、绿肥种植,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通过以奖代补、评比表彰等方式,调动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和“城乡统筹”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以县为主,规划到村。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立项,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政策,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创新投入机制。加大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充分整合退耕还林、以工代赈、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移民等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广“政府引导、农户建管、产权明晰、综合配套”的建设模式,采用“公办民助”的方式,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农民大搞户办工程,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类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主体。继续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责任,搞活经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职能,落实人员和经费,稳定乡镇水利员队伍。
五是转变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和决策的新机制,严格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起农民自愿参与,村、社自行组织,政府服务的组织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六是加强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新动态、新进展、新经验和新典型,推动全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