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金融业发展,浙江银行业发展区域优势明显。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地方政府积极谋划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各种支持政策,为浙江银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辐射影响下,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更为明显。特别是浙江银行业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长期以来保持良好,对金融机构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洼地效应”将进一步凸显。地方政府积极出台鼓励政策,省内区域金融中心辐射效应将逐步呈现。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浙江银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以持续打造“浙银品牌”为核心,以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为重点,主动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更加注重培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优化服务功能,丰富金融产品;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持续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金融产品透明度,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满意度;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银行业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创造和社会责任贡献度;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业务、收入、客户、渠道结构的转型,努力实现理念、管理和文化的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发展速度。继续实现存贷款规模的适度平稳增长,提高配置效率。在发挥现行有效信贷支持功能的前提下,整合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突出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
--构建功能健全、结构合理、竞争充分、优势互补、深度覆盖的机构体系。大力发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培育和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适度引进外资和外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种类丰富、层次多样的银行业机构体系。持续完善欠发达地区的机构体系,提升县域地区金融网点覆盖面。
--保持良好的银行业运行质量。到2015年,浙江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建立起组织健全、运行稳定、制度完善、管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拓宽,整体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银行业的合规管理文化基本形成,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实现和谐共赢的发展效益。在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全面树立银行业社会责任意识,增加信息透明度,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幅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绿色信贷、低碳金融,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转变经营理念和利润增长模式,优化业务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和内部考核机制。
--强化金融创新,加快战略转型。基本建立适应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金融创新体系,提升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加强行业合作,加快技术创新,推进银团贷款,发展并购贷款、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业务,进一步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融资难问题,提升贷款可获得性。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与管理模式的创新,逐步实现从传统的资金供应者向金融服务商的转变,实现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和综合化,银行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主要指标。
--发展质量指标。“十二五”期末,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存款余额突破9万亿元、贷款余额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速均保持在12%以上;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税后资产利润率保持在1.5%以上;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成本收入比控制在30%以下。
--转型升级指标。产业地位不断提升,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值在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中的占比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率提高到20%以上;信贷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信贷、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涉农和小企业贷款的增速始终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和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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