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一方面,引进境外机构战略投资者取得实质性成效。围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目标,杭州银行与澳洲联邦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果;杭州联合银行成为国内首个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荷兰合作银行)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正积极利用荷兰合作银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分阶段分项目有序推进流程改造工作;杭州工商信托引入摩根士丹利取得初步成效;浙能财务公司引入西门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面,随着浙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浙江金融业的全面开放,浙江经济对外资银行的吸引力日益加大,花旗、汇丰、渣打、法兴和星展银行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相继进入浙江。通过这些机构业务网络的延伸,带动了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前来浙江投资,推进了浙江经济金融的国际化程度。
(四)银行业金融创新明显加强。
“十一五”期间,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各项指标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10年末,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1059亿元;资产利润率达2.3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56个百分点,接近国际先进银行水平。浙江主要银行机构盈利结构明显改善,中间业务快速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率达17.89%。盈利结构的调整、运行效率的提升得益于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持续推进。近年来,为鼓励和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浙江银行业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意见、搭建创新交流平台等方式,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创新业务的管理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制度先行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在监管部门的督促和引领下,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理念显著增强、创新组织体系逐渐完善、创新形式日益多样、创新领域进一步拓宽,并紧密结合浙江市场实际,积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包括运行机制、组织管理和服务产品等方面的金融创新,实现了金融服务逐步个性化,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不断出现,融资顾问业务迅速增长;金融业务逐步多元化,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具有创新性和高附加值的担保承诺、交易等中间业务发展迅速;金融交易逐步电子化,电子化交易渠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五)银行业“支农支小”工作成效显著。
在监管部门的引领下,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支农支小”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和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浙江银行业支农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两权”和“两卡”贷款试点不断扩大,率先完成“空白乡镇金融网点与服务覆盖工程”,实现建制乡镇金融网点全覆盖,使更多农户享受到了便利的基本性金融服务。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小企业贷款担保形式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涌现了“抱团增信”、“网络联保”、“桥隧模式”、“小本贷款”、“信贷工厂”等多种贴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逐步上升。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体系初步形成,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截至2010年末,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1050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7852亿元,均居全国首位。
(六)银行业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契机,高度重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逐步从信用风险管理阶段迈入了全面风险管理时代。一是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日益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垂直审贷制度,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浙江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吸收信用风险垂直管理的优点,结合自身的机构特点,实行了风险管理派驻制或双线报告制。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接轨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打分卡体系。二是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日益健全。通过不断深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案件风险防控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防能力明显提升。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不少银行还开发了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操作风险的实时监控。三是合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功能日益强化。在监管部门的持续推动和督促下,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逐步建立起与整体经营架构相匹配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了专门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了全面的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垂直管理的专业化稽核体系正在形成,银行业的内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得益于浙江良好的外部信用环境和银行业不断增强的风险管控能力,“十一五”期间,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实现“双降”,贷款质量保持全国第一。2010年末,浙江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比率0.91%,比2005年末下降1.14个百分点。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均大幅提高,分别达13.42%、2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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