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加强政府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费要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落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人员、场地和经费。市、县(市、区)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办事机构,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市级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县(市、区)办事机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市、县(市、区)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用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办公和开展就业活动经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为其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 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和各类就业服务,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违规向高校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自2009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立30个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300名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见习活动,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聘用见习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每人每期最高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级政府要为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提供一定数额的见习培训经费。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与见习单位和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见习生派至见习单位进行见习。见习生的基本生活补助、保险费用、培训经费等相关经费统一转入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发放和办理。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见习生的就业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免费办理《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人员凭此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对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

  八、建立健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

  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市、县(市、区)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组织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对其实施重点帮扶,力争使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市、县(市、区)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要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