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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桥梁养护要求:

  1.建立健全公路桥梁的检查、评定制度,建立桥梁管理系统和桥梁数据库,实施桥梁病害监控;

  2.公路桥梁养护应做到: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桥头连接顺适,排水通畅,结构完好无损,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齐全完好;

  3.要有应对洪水、泥石流和地震等自发灾害的防护措施,同时备有应急交通预案;

  4.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桥面养护为中心,以承重部件为重点,加强全面养护。

  (四)涵洞养护要求:

  1.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畅地通过涵孔,排到适当地点,保证涵洞洞身、涵底、进出水口、护坡和填土的完好、清洁、不漏水;

  2.涵洞应定期进行检查,在雨季前应对有缺陷和损坏的涵洞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⑴ 孔径是否足够,洞内有无淤塞、冲刷;

  ⑵ 涵洞有无开裂、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八字翼墙是否完整;

  ⑶ 进出口是否堵塞,沉砂井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

  ⑷ 涵洞内有无积水。

  (五)路肩养护要求:

  1.路肩保持适当的横坡,坡度顺适,土路肩的横坡应比路面横坡大1%--2%,以利排水;

  2.路肩应经常保持平整、坚实。对车辙、坑槽、与路面产生错台以及堆积物形成的高路肩,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

  3.当路肩的横坡过大或过小时,应及时整修。土路肩横坡过大时,应用透水性好的砂性土填补,横坡过小时,应铲削整修至规定坡度;

  4.路肩上严禁种植农作物和堆放任何杂物,草高不得超过10cm,并随时清除杂草和草丛中积存的泥砂杂物,以利排水,保持路容美观。

  (六)边坡养护要求:

  1.路基边坡的坡面应保持平顺、坚实无冲沟,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上边坡如发现有危石、浮石等,应及时清除,避免危石、浮石滚落危及行车、行人安全和堵塞边沟,影响排水;

  2.填土路堤边坡因雨水冲刷,易形成冲沟和缺口,应及时用粘结性较好的土修补拍实。

  (七)排水设施养护要求:

  1.边沟、排水沟、跌水槽、急流槽等排水设施,在汛前必须全面检查、疏通,雨中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并疏流,保持排水畅通,防止水流直接冲刷路基。暴雨后应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如有堵塞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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