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审计执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8〕3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审计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审计执法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审计执法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大全州审计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与服务,切实解决审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严、力度不大、质量不高和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重视不够等问题,州政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把全州审计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与服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审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审计工作,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实际困难,审计机关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要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审计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各项审计法规的全面实施。坚持依法审计是审计机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审计工作公平性和权威性的根本途径,更是确保各项审计法规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全州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执行《
审计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做到敢于执法,敢于审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