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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由各公共服务行业牵头,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规范行业行为,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各行政监管部门对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要坚决纠正,并督促有关行业研究制定治本措施。
  各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中介组织监管部门牵头,强化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督促其加强自律,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民生关系紧密的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窗口单位要开展以“诚实守信、服务为民”为主题的行风检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交通、公安、林业、农牧等部门牵头,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格规范上路执法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按照《黄南州纠风办关于2008年在全州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意见》(黄纠办发〔2008〕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地措施,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促进部门和行业务实、清廉、高效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纠风工作专项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并采取专题汇报、信息、简报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各级纠风办要加强同牵头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好的经验,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着眼长效,突出重点,各牵头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连续多年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从加强制度建设、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新安排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成效。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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