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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8〕4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政府纠风办公室《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推进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8〕62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的工作方针,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工夫,重点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惠农政策情况两项督查,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三项治理,强化四项公共资金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两项建设,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由州发改委牵头,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州加强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
  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改进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提取和使用。
  由州民政局牵头,进一步规范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实行资金、物资发放公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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