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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卓尕加 州卫生局副局长
  安国庆 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冯保众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龙 州民政局副局长
  秦海天 州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楼悦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尽快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整合各部门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生产一线实地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州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各县政府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研究确定本地区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各级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全生产、工会等部门和组织要切实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行动。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明确负责分工、加大排查力度。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的动态调查,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证照的生产加工窝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民政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给予及时救助,帮助寻找监护人并落实监护责任,对其中的困难家庭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监察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依法查处。工会组织要加强各级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督查,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各类用工场所和用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对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厉打击。要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充分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力量,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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