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8〕4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劳社厅发明电〔2008〕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定于2008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范围
州内各类用工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小灰窑、小水电站等场所及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项内容是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重点查实,依法从严惩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黄南州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渠元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汪智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拉多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周 加 州监察局副局长
王虎成 州公安局副局长
马维才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