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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通知

  三、贯彻意见
  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7〕5号、青发〔2007〕11号和黄发〔2007〕18号三个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信访条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和谐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肩负起信访工作“三个重要职责”。
  (二)做好常规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转交、督办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以及上级领导转交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2007年全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化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落实,将领导包案、专项工作组化解等措施一案一案地盯案落实,一件一件地抓出成效。
  (四)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省信访局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3月30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五)加强信访队伍和网络体系建设。按照中发〔2007〕5号、青发〔2007〕11号和黄发〔2007〕18号三个文件精神,做好我州信访队伍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州委、州政府和各县委、县政府要在原有“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机构内下设 “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联办”),建立起密切协作、分工负责的信访工作研判决策机制。二是建立专项工作组制度。州“联办”要下设库区移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转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小组;各县“联办”也要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三是全面加强信访体系建设。一要建立健全信访队伍体系。州、县各党政部门和各大、中型企业党委(党组)都要设立信访科(室)或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全州各乡、镇党委、政府都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设立信访室或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村、社(含:社区、厂矿、街道)也要设立信访工作专人或兼职人员,从事信访调解和信访信息传递工作。二要加强信访机构自身建设。首先要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州、县两级信访部门要建立督查专员制度,设立督查专员岗位,直接向党政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部门负责,切实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有始有终,办出实效。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首办责任制和信访处理责任追究制,积极争取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上新台阶。第三要提高办事效能。州县两级要切实抓好对信访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各县信访部门争取在年内实现电子化办公,力争在2008年全面实现州内和省内联网,推进信访办案网络化进程。同时,各县信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群众接访场所,规范接待程序,促进接访工作人性化、亲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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