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文体广电局关于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8〕4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文体广电局关于《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日
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州文体广电局 2008年6月)
宣传工作是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全国文物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以确保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取得成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文物普查宣传工作,使全社会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了解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文物价值,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文物普查知识;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文物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各地文物普查工作领导机构要根据州文物普查宣传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文物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提供和管理文物普查信息,督促、指导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发动媒体和相关机构、部门的力量,形成文物普查宣传网络,共同搞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四、宣传重点
2008年6月至2008年底,重点宣传《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黄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有关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意义,普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的技术标准、规范,实施步骤程序等。
2009年元月至2009年底,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程度和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发布,集中宣传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