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问题
事业单位确需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工作人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是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二是该管理岗位是否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三是该管理人员是否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该管理人员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同时符合这四条原则的,按照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可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但须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4、关于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确需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核准后方可聘用。对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聘用到十级职员岗位,最高不得超过九级职员岗位;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5、关于2006年7月1日之后到按规定时间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
对2006年7月1日之后到按规定时间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重新计算退休费,并从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下月起执行。不占本单位的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
6、关于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确定问题
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九级职员岗位。
7、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条件、首次聘用时间界定问题
《实施方案》第15条中提到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条件应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被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连续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即参加2006年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时聘期已满五年及其以上的人员。
8、关于提前离岗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提前离岗(内退)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认定时,管理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担任的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入相应层级最低等级的岗位,工勤技能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聘的工人技术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占本单位的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
9、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的岗位设置及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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