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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构建黄南州中小企业贷款平台的意见》的通知

  2.充实黄南州级“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内容。充分利用每季度召开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这一平台,加强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将会议目标调整为:协调解决银政、银企合作中有关项目融资、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推进银政、银企合作健康发展。会议内容调整为:政府通报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统计局);经贸委通报重点项目招商及进展情况以及需要金融支持的有关问题;金融机构通报金融发展与改革情况、信贷政策以及金融管理规程、信贷政策、新的金融产品;企业交流行业情况、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逐步形成银政、政企、银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相互选择、共赢发展的新型合作关系。
  3.建立县级经济金融联席会议制度。由各县政府或金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将机构设在各县经贸委)每半年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议期间按主题邀请州政府有关领导、州经贸委、州人行、州银监局、州农发行、州建行、州农行、州邮政银行、保险机构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每次会议确定一个主题。按照“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形式召开,具体操作方法:各金融机构将本机构每半年业务经营分析报告等于次月10日前报送县金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贸委、县工交局、县国资办等部门每半年对经济运行趋势、企业发展现状和态势进行分析,并及时通报县内各金融机构。
  4.建立项目推介制度。由州经贸委、发改委重点项目办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项目推介会,通报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在建、新建、已核准和备案的拟建项目等情况,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
  5.建立考核奖励制度。由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对努力扩大信贷规模,积极支持全州经济发展,并做出一定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财政支持效应,促进信贷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贷款为支撑、风险投资为纽带、外资和社会集资为补充的融资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一是争取国债资金,积极协调银行配套贷款。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产业建设引导基金,引导金融资金投向。政府成立产业建设引导基金,其基金来源为各职能部门的闲置资金,并由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在项目需要贷款时,可将本基金质押给银行,待项目资金到位后解除质押。三是转变观念,将财政投入与金融投入挂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主要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牢固树立经营财政的思想,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到生产性领域的资金,将财政资金采取财政贴息、垫息、奖励等市场经济手段间接投入,从而带动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有限财政资金配置资源的规模效益和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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