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2009〕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办法》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黄南州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国家级教育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全州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州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审查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户籍审查
1、本州各学校集体报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收齐全部的户口簿,连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集中送达到县一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查;省内外借读生、往届生由招办收齐户口簿及有关证明(件)后到县一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2、审查采用网上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省内户口审查与省外户口迁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凡是有迁移过程的,尤其是省外户籍迁入我州的要重点审查。查户籍迁移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常住户底册与迁移证、准迁证人口及姓名、年月日等是否一致,查明中途增加人口原因,尤其是初高中学生迁入是否为直系亲属,在户口簿上“与户主关系”一栏一定要真实、清楚、准确填写。
3、对个别户口确有问题,在网上审查不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采用查户口簿、身份证,查原始迁移证、准迁证存根、询问经办人等办法进行审查。审查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必须向招办提供经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县公安局户政处(科)盖章的《准迁证》、《迁移证》影印件。
4、防止个别家长和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变更迁入人员原身份证号以隐瞒真实身份。禁止“一人双号”(两省号)、“一人双证”(两个身份证)现象。可疑对象要与原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联系,查明该家庭成员情况,是否原籍还有户口。严肃认真清理“搭桥户”(非直系亲属)、“空挂户”(无迁移手续)。
5、审查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在相关的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负责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