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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同仁县、尖扎县等重点地区的税务部门集中力量重点对交通运输业的自开票单位、物流企业以及商业企业连锁店进行发票专项检查。其他地区的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三)深入整治阶段(5月15日-10月31日)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集中力量对同仁、尖扎两地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开展重点整治,摸清我州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打击非法发票的“卖方市场”,净化发票市场源头。
  二是发布发票专项整治公告,公布发票违法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购买、使用虚假发票情况自查,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额普通发票进行全面采集,并与发票上所注的开票单位进行比对、查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梳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取得虚假发票入帐核算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移送和起诉工作,力求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果。
  (四)分析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一是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总结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形成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总结和调研报告要于11月31日前报州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州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州政府和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
  二是在12月开展以“打击发票犯罪,严肃财税法纪,整顿经济秩序”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举办全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成果展览。
  三是研究建立全州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四是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黄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 智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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