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牧局关于河南县优干宁镇吉仁村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9〕26号)
河南县人民政府:
州农牧局《关于河南县优干宁镇吉仁村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州农牧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河南县吉仁村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建设指导意见
(州农牧局 二○○九年四月)
黄南州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自2008年5月在河南县优干宁镇吉仁村实施以来,在州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农牧部门的努力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将工作的着力点和资金投入重点放在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上,确保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全省生态畜牧业会议要求和州政府领导安排,结合我州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农牧部门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更加明确了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草畜平衡和牧民增收的目标是实施好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的关键。基于这一思路,根据河南县生态畜牧业试点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试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方式
按照“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以推进草畜平衡为核心、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关键、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促进草场合理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草原基础设施,转变传统经营方式等措施,加快推进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中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推行草场股份合作制及家庭牧场试点。
(一)推行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专业合作社是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的一种类型,其内涵是以“草畜双承包”制度为基础,以牧民“自主自愿、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为原则,以劳动力、牲畜等生产资料入股组建形成的草原牧区产业化模式,可实现规模与效益的最大化,且能解决农牧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实现牧民增收,以及完善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可按原承包人口确定牧户草场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将牧户草场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牧户依据所持有草场股权参与集体草场经营收益的分红。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既符合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政策,又是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有机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