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细览形式
附1:主题分类类目表
附2:关键词参考表
附3:体裁分类类目表
附4:服务对象分类类目表
附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
一、编制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为落实
《条例》精神,体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区域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指导和规范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编目工作,特编制《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二、编制原则
(一)总体编制原则
1、前瞻性
目录的编制应考虑到未来可能因业务发展需要或公众需求变迁等原因而出现的目录增加或调整的情形。
2、稳定性
从编制成本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目录结构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在目录分类上有大的变动。
3、标准性
目录的编制应尽量参照已有的相关标准、规范。
4、关联性
编制目录时既要注意处理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的角度出发,除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应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外,对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但非本部门形成或发布的必须文件应尽量编入目录,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但对编入目录的相关文件要对公开责任部门作出说明。
5、精简性
目录编制应在方便公众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
6、统一性
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在编制上应统一方法、统一格式。
(二)核心元数据编制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是用来描述和记录政府公开信息的各种属性,这些属性共同构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核心元数据。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政府公开信息特征的基本属性的集合,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核心标准规范,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目、建库、发布和查询。根据
《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现设定14个核心元数据,其中6个必选项、3个条件必选项、5个可选项。此外,根据信息的正文格式(如一般通用类信息、法规公文类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类信息等),还设定了一个辅助元数据。
1、索引号(必选项)
系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识符。索引号主要用于跨地区、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共享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中,是每条信息唯一不变的标识,已经生成不因发布机构变更而更改。
青海省信息公开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形如“0000141349/2008-12345”。前段码为信息发布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形如“00001434-9”或者“40000895-X”(在使用中应略去“-)。组织机构代码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编制。后段码为4位年份数字加上5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索引号可由计算机按信息发布的日期自动生成。在目录检索结果的显示上,既可以显示索引号的完整字符,也可以只显示后段码。
2、名称(必选项)
系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信息的名称一般作为文字检索的主要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
3、内容概述(可选项)
系指对每条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主要是为公众快速浏览、选择信息提供帮助。
内容概述应从原文正文中抽取或提炼概括,尽量避免简单重复信息的标题。篇幅最好在200字以内。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内容概述一般作为全文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
4、生成日期(必选项)
系指政府公开信息形成的时间。其中,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该信息的发文时间。
生成日期按《GB/T7408-2005》执行,格式为CCYY-MM-DD。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生成日期一般作为时间检索主要查询项使用。
5、有效期(可选项)
有效期包括信息的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两个标识,数据格式为CCYY-MM-DD。对于已废止的公文类信息,应及时标注废止时间。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一般作为时间检索的可选查询项使用。
6、文号(条件必选项)
系指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属于必选项。
在目录检索程序的条件查询功能中,文号作为文字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
7、相关信息(多项可选项)
系指与公开的政府信息有直接关联的其他重要信息。
相关信息的数据类型是复合型的,可由多个字段组成。例如,指向上级行政机关的已经编入目录的信息,可以填入该信息的名称、索引号;没有编入目录的,可以由名称和文号组成。
采用这一元数据,即可方便公众检索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又可避免将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单位的信息内容大量编入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等情况。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相关信息可作为查询项使用,也可作为链接项或显示项使用。
8、发布机构(必选项)
系指政府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含组织机构代码,如属于行政机关内设或所属机构,其代码自行编制)。作为多项必选项,可以包括多个发文机构(联合发文)。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机构名称可作为文字检索或枚举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
9、关键词(条件必选项)
系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特点的词语。它包括主题关键词和位置关键词两类,都是文本字符串,需要按照限定词表进行标引。每条信息的关键词以3-5个为宜。
主题关键词简称主题词,属于条件必选项(原始信息中如果有主题词属于必选项);位置关键词是描述地理位置方面的词语,属于可选项。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主题关键词和位置关键词可作为文字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
10、信息分类(必选项)
这里特指政府公开信息所属类别的标识,包括分类类目名称和分类代码,可并列采用多种分类方法。每一条政府信息,在不同的分类方法中至少有一个对应的分类标识。在确定信息分类类目时,应先建立相应的分类类目表。信息分类方法可参考第三部分:信息分类。
11、在线链接地址(可选项)
系指政府公开信息在网络上的统一资源标识符(URI),应遵循RFC2396的规定。可以直接采用该信息在目录服务子系统生成的访问网址。
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在线链接地址一般不作为查询项使用,只作为链接或显示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