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1、         (填写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填写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略)

         填写单位

  二       

  附表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可多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目录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原则
  (一)总体编制原则
  (二)核心元数据编制原则
  三、信息分类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方法
  (二)关于主题分类
  (三)关于体裁分类
  (四)关于服务对象分类
  (五)关于机构分类
  (六)关于组配分类
  四、编制要求
  (一)编制说明
  (二)核心元数据
  五、目录更新与维护要求
  (一)准确性要求
  (二)全面性要求
  (三)及时性要求
  六、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展现形式
  (一)列表形式
  (二)简要形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