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重要意义。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经济发展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摆到金华“十二五”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促发展。
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坚持宏观着眼、实体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市,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
3.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树立全面、全程和全民的质量观,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制造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到2015年,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产品质量目标。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省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100%,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其中出口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比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