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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9年度计划生育示范乡镇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9年度计划生育示范乡镇的通知
(绍政发〔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各地通过创建,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健全了网络、优化了管理、深化了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区)初审,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评估验收,决定命名下列12个乡镇(街道)为市级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
  绍兴县:柯桥街道、柯岩街道
  诸暨市:大唐镇、次坞镇、牌头镇
  上虞市:小越镇、东关街道
  嵊州市:长乐镇、甘霖镇
  新昌县:羽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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